1. 招标条件
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工程4标段声测管采购招标,本招标项目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工程(以下简称“新建京张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 2135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河北省以《关于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351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单位为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到位。所需物资声测管、型钢、预埋件、接地端子和不锈钢连接线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 2135号)
(7)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河北省《关于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351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JZSG-4标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京张铁路四标项目部,线路正线起点DK71+280,终点DK90+698.14(长19.12km)、康延支线(延庆支线下行线9.282km、延庆支线上行疏解线9.248km)、K89.6京包线改建(长1.9km)。工程造价:18.2亿元,工期: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3-2014年或2014-2015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④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3至2015年有3份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⑤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工程相关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2专用资格要求: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5.1 公告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3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6月4日至2016 年6月9日。
5.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纸质版发售,提供电子版。
5.3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16年6月4日至2016 年6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将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账号:27137955 8741 )在汇款单上注明京张标书款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同时并投标申请表原件(附表2,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到中铁十八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285号8楼)领取招标文件,如拷取电子版文件请自带存储工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4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16年6月4日至2016 年6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将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牵头人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账号:2713 7955 8741 )在汇款单上注明京张标书款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同时并投标申请表(附表2,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发送至372307667@QQ.COM,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扫描发送至372307667@qq.com。
5.5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组织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同类物资一个或若干个包件的投标人,统一只获得一套招标文件。
5.6投标保证金详见附表。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6月22日8:00时至10:00时;开标时间:2016年6月22日10:0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中铁十八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285号8楼)
6.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8000/logonAction.do)上发布。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各招标人联系。
9.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桐 电话:13820610787 QQ:372307667
二〇一六年五月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声测管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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